关于做好2016年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
和“文明大学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江西师范大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和表彰办法》、《江西师范大学“文明大学生”评选和表彰办法》的规定,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江西师范大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文明大学生”的评选。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办法
江西师范大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文明大学生”的评选办法按《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手册》(2016版)中的相关规定进行。推荐的候选人应先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二、评选人数
1、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学生总人数的3%推荐(一年级学生不参评,也不计算基数)。
2、文明大学生按学院学生总人数的3%推荐(一年级学生不参评,也不计算基数)。
3、获评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度先进学生班集体的班级,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比例为5%,文明大学生的推荐比例为4%。
4、相关部门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。
三、材料报送安排
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申请审批表(见附件2)和“文明大学生”申请审批表(见附件3)电子稿发学生处管理科汪峰OA邮箱,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稿1份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,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审,上报材料按样表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、盖章。
2、未尽事宜请咨询:88120146 汪峰
地址:先骕楼一楼学生处管理科
附件:
1、各相关部门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分配表
2、2016年度江西师范大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申请审批表
3、2016年度江西师范大学“文明大学生”申请审批表
学生处
2017年3月2日